佛陀在入灭之际最后说法,一开头就说:“汝等比丘,于我灭后,当尊重珍敬波罗提木叉,如暗遇明,贫人得宝,当知此则是汝等大师"(《遗教经》)。佛入灭后的第一个夏安居,在七叶窟举行了第一次结集,由阿难诵出经藏,优波离诵出律藏,富楼那诵出论藏。当时的结集,尚未形成文字的记录,仅凭口诵心记而己。
结集的三藏虽己流传,由于佛教传布地域广大,印度种族和语言又十分复杂,而且第一次结集,有很多长老比丘没有参加,于是在僧团内部未能产生统一见解。见解不同,部派之间逐渐产生分裂。佛灭百年后,在吠舍离的第二次结集,公开分裂为上座、大众二部。由于部派的分裂,从而形成了各部派不同的戒律。虽各自流传不同,但其根本精神及根本原则,仍是大体一致。
律藏的传承,据说从优婆离结集之后,即由迦叶传阿难,再传末田地、舍那波提、优婆崛多。优婆崛多有五位弟子,各自对律藏内容取舍不同,便分成五部:
一、昙无德部一一《四分律》
二、萨婆多部一一《十诵律》
三、迦叶遗部一一《解脱戒本经》
四、弥沙塞部一一《五分律》
五、婆粗富罗部一一未传
部派佛教,在佛灭后百年至三百年期间,由上座部与大众部的根本派别之下,又各分出许多部派。每一部派都有各自诵持的律本,但真正流传后世的却又很少。律本译成汉文的有五个部派,即:
上座部
根本有部《根本说一切有部律》(新萨婆多部)
有部《十诵律》(萨婆多部)
化地部《五分律》(弥沙塞部)
法藏部《四分律》(昙无德部)
饮光部《解脱戒本经》(迦叶遗部)
大众部——《摩诃僧衹律》
《根本说一切有部律》同出萨婆多部,饮光部只译戒本而未译广律。所以,虽有六部,在中国通称为四律。四律与五论齐名,《毗尼母论》八卷、《摩得勒伽论》十卷宗新萨婆多部律,《善见论》十八卷解释《四分律》,《萨婆多《明了论》一卷依正量部所论》九卷是解释《十诵律》所造,其本律未传中国。
律藏传译简史
佛教虽早在后汉传入中国,而律藏的传译,始于三国曹魏嘉平二年(250),由中天竺沙门昙摩迦罗,在洛阳白马寺译出《僧衹戒心》,不久昙谛译出《昙无德部羯磨》,康僧铠译出《郁伽长者》等四部经,此后诸部律典相继传译而来。
诸部律译出的时间分别是:
一、《十诵律》一一姚秦弘始六年至八年(404一406),由弗若多罗、鸠摩罗什、昙摩流支译,共五十七卷,后卑摩罗叉又出《善诵》四卷,共上成六十一卷。
二、《四分律》——姚秦弘始十二年至十五年(410一413),由佛陀耶舍、竺佛念译,共六十卷。
三、《僧衹律》一一东晋义熙十四年(418),由佛陀跋陀罗、法显译,共四十卷。
四、《五分律》——刘宋景平元年(423),由佛陀什、智胜译,共三十卷。
五、《解脱戒本经》——元魏时(约538一544年间),由般若流支译,共一卷。
六、《说一切有部律》一一唐武则天久视元年至睿宗景云二年(700一711),由义净三藏译,共十八种、一百九十八卷。
从诸律译出的地点和时间上看,《十诵律》最早在北方译出,后来却盛行于南方的长江下游地区。《四分律》比《十诵律》晚七年在关中译出,可是到北魏时代才开始弘扬,到唐朝由道宣律师大力弘扬,而后成为中国律宗的唯一法脉。《僧衹律》译出比《四分律》迟了五年,是在建康译出,后在北方稍有弘扬者。《五分律》比《僧衹律》又迟了五年,在建业译出,弘扬的人不多。《解脱戒本经》比《五分律》晚出一百多年,少有人弘扬。《有部律》比《五分律》的译出晚了近三百年,是在道宣律师之后的五十年之间,正好是《四分律》弘扬的鼎盛时期。虽然《有部律》内容极为丰富,但在弘扬上未成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