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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道儒:中国汉传佛教祖庭文化的内涵和价值

来源:中国佛教协会 2022-02-09 10:21:50

内容提要

本文通过综合考察宗派、祖师、寺院三方面的关系认为,中国汉传佛教“祖庭”,从广义上讲,是指与八个宗派所有祖师(包括“正祖”和“支祖”)有关的重要寺院;从狭义上讲,是指与八个宗派“正祖”祖师有关的重要寺院。汉传佛教“祖庭文化”本质上是寺院文化、僧团文化和居士文化三位一体的佛教宗派文化,包括着以祖师为主的佛教相关信众共同创造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通过从中国人对世界佛教贡献的角度分析“祖庭文化”的丰富内涵,能够进一步认识其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关键词:宗派 祖师 寺院 祖庭文化

作者:魏道儒,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

学术界对中国汉传佛教祖庭的研究早已开始,取得的成果也已经不少。本文不讨论某个具体祖庭的历史和现状,只是对“祖庭文化”与宗派、祖师与寺院的关系,“祖庭文化”的内涵、价值这两方面的问题提出初步看法。

一、宗派、祖师与寺院

在中国汉传佛教中,任何一座被后世认可的“祖庭”都与“宗派”、“祖师”、“寺院”相联系。我们只有确定了汉传佛教的“宗派”有哪些,各宗派的“祖师”有哪些,堪称“祖庭”的寺院有哪些之后,才能讨论“祖庭文化”的内涵和价值。

第一,关于“宗派”的七种说法

关于汉传佛教有哪些宗派,佛教界自古以来就有不同的说法,近代学术界也相应地有许多不同观点。概括起来,大致有“三宗”、“五宗”、“七宗”,“八宗”、“九宗”、“十宗”、“十三宗”等七种说法。我们把这些说法简略梳理一下,可以从中获得一些确定宗派的启示。

所谓“十三宗”,是指毗昙宗(或俱舍宗)、成实宗、涅槃宗、摄论宗、地论宗、三论宗、天台宗、华严宗、法相宗、律宗、禅宗、净土宗、密宗。所谓“十宗”,是在“十三宗”中减去涅槃宗、摄论宗和地论宗。根据现在学术界比较通行的学术观点,隋唐之前中国佛教还不具备建立宗派的条件,所以,从“十三宗”中减去南北朝时期的毗昙宗到地论宗五项,余下的就是三论宗、天台宗、华严宗、法相宗、律宗、禅宗、净土宗、密宗。这是隋唐时期产生的八个佛教宗派,基本是获得佛教界和学术界公认的,反对意见很少。

所谓“九宗”,是在上述八个宗派之外再加上“三阶教”形成的。佛教界历来不把“三阶教”作为正统宗派,学术界对此派的认识也有分歧。我们今天以弘扬传统优秀文化为目的来确定宗派、祖师和寺院,对这种自古以来就争议很大,具体内容上又精华少、糟粕多的派系,当以剔除为好。

所谓“七宗”,是在上述八宗中去掉三论宗。这是来自天台宗史书《佛祖统纪》的说法。在该书的《诸宗立教志》中,没有三论宗的位置。在学术界,也有认为三论宗作为宗派不太符合条件的声音。但是,从佛教界和学术界对三论宗有较高共识方面考虑,三论宗应该成为我们的选择。

所谓“五宗”,是宋代以后佛教界经常讲的净、律、密、教、禅。在这种分类中,“教”是指天台、华严、唯识三宗。所以,这种说法讲的是“五宗”,实为“八宗”,本质上是“八宗”的另一种说法,

所谓“三宗”,是明太祖朱元璋用行政命令划分出来的,即把寺院分为禅讲教三等,僧人相应分为禅讲教“三宗”,要求“各承宗派,集众为寺”。这里说的“宗派”,恰恰与我们讲的“宗派”不是一回事。随着明朝的灭亡,这种分宗派的方法也就不再被使用了。

通过这样的简单梳理,我们可以明确看到,上述七种说法中,有些影响甚微,有些流行一时,有些从来没有获得佛教界承认。无论是佛教界还是现在的学术界,共识程度最高的是“八宗”说。所以,我们倾向于确定汉传佛教有八个宗派。与此相适应,我们讲的“祖师”就是这八个宗派中的祖师,我们讲的“祖庭”也就是与这八个宗派祖师有关的重要寺院。

第二,关于“祖师”的“正祖”和“支祖”区别

祖师崇拜起源于印度佛教,在中国佛教中得到进一步发展。汉传佛教的祖师崇拜发端于禅宗,以后影响到其他宗派。正是在祖师崇拜发展的基础上,才奠定了汉传佛教祖庭文化成长的基础,保证了汉传佛教祖庭文化的持久繁荣。

禅宗开始建立从印度到中国的祖师传承系列是从七世纪开始,在从唐到宋建立祖师系列过程中,特殊重要的事件有三个,第一,法如(638——689)在少林寺首次确定禅宗的传法系谱,把菩提达磨奉为禅宗东土初祖。由于这是第一次确定东土祖师系谱,并且与少林寺作为祖庭相联系,所以很有影响。其二,慧能南宗把达磨奉为东土初祖,并且写在禅宗最重要的经典《坛经》中。由于慧能一系成为后世禅宗众多支派繁衍的总源头,所以这里的说法以后也就不能更改了。第三,北宋契嵩在确定西天二十八祖、东土六祖的基础上,为所有以后的宗派支脉祖师都提供了获得正宗地位的理论依据。按照契嵩的解释,从达磨到慧能,都是祖师单传。在慧能之后,不是没有祖师了,而是因为正宗禅法广泛普及,能够作祖师的人更多了,所以,此前单丝孤线式的祖师递传(这些祖师是“正祖”)变成了“枝派”众多的“普传”。“普传”时代这些“承法”的众多祖师称为“支祖”。

在这里,祖师被分为了两类,一类是西天二十八祖和东土六祖,他们世代单传,均被称为“正祖”;另一类是慧能之后,禅宗分化的派系很多,那些众多枝系的祖师被称为“支祖”。“支祖”地位明显不能与“正祖”相提并论,但仍然被认为是祖师。很明显,强调前代“正祖”的崇高地位,正是为了证明后代的众多“支祖”们弘扬的也是正宗佛法。

由于禅宗从宋代开始逐渐成为中国佛教的最大宗派,禅宗的这种祖师分类方法也就被汉传佛教公认了。我们在研究中国祖庭文化时,首先重视的、选择的自然是“正祖”,他们之中的许多人为佛教的健康发展,为佛教文化的繁荣做出的贡献是后人无法企及的。当然,我们也不能忽视“支祖”,他们中许多人的文化贡献也是彪炳史册,影响深远,值得开发和弘扬。

第三,关于“祖庭”的广义和狭义之分

“祖庭”是指与各派祖师关系最密切、影响最广泛的寺院,那么,哪些寺院可以被称为祖庭?对于这个问题,从来没有统一说法。实际上,谈到“祖庭”,不仅各宗派都没有统一规定,一个宗派在不同时间段的说法也不尽相同。成书于北宋大观(1107——1110)年间的《祖庭事苑》,是第一次把“祖庭”一词用在书名上。这里的“祖庭”一词相当于“禅门”、“丛林”,并不是特指禅宗某一位或某几位祖师弘法传禅的寺院,而是指整个禅宗的历代宗师的寺院。在以后很长时间里,“祖庭”都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的。所以,这种用法的“祖庭”一词含义很宽泛,可以看作是广义的“祖庭”,即指包括“正祖”和“支祖”在内的所有派系祖师的寺院。

那么,与广义相对的狭义“祖庭”是指那些寺院呢?这可以从学术界的基本看法来说明。学术界对中国汉传佛教祖庭的研究早已开始,其中,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以长安佛教六个宗派的祖庭为研究重点,调研工作起步早,推出成果也比较多。王亚荣先生《陕西·中国汉传佛教祖庭研究》认为,六个宗派各自祖庭是:三论宗祖庭草堂寺,华严宗祖庭华严寺、至相寺,法相宗祖庭大慈恩寺,律宗祖庭净业寺,净土宗祖庭香积寺、悟真寺,密宗祖庭大兴善寺、青龙寺。这是把与“正祖”有关的寺院作为祖庭,可以称为狭义的“祖庭”。当然,这是从陕西一个地方的考察中得出的结论,如果从全国范围来考察,随着研究的深入,不排除各宗派“祖庭”数量有调整的必要。

无论从广义还是狭义方面选择堪称“祖庭”的寺院,都还没有一致的意见。在这里,本文没有能力判断各种具体选择“祖庭”方案的对与错,也没有能力列出一个汉传佛教完备的“祖庭”名录。本文只是在这里建议,本次会议之后,有关方面可以规划项目,设立课题,在整体考虑“宗派”、“祖师”和“寺院”三个方面相关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出中国汉传佛教“祖庭”的遴选标准,从而列出中国汉传佛教“祖庭”的完整目录。这是我们进一步深入认识中国汉传佛教“祖庭文化”十分重要、十分必要的基础工作。

二、“祖庭文化”的核心内涵与现代价值

从“宗派”、“祖师”和“寺院”三个方面确定“祖庭”概念,我们认为,中国汉传佛教“祖庭”,从广义上讲,是指与被奉为八个宗派所有祖师(包括“正祖”和“支祖”)有关的重要寺院;从狭义上讲,是指与被奉为八个宗派“正祖”祖师有关的重要寺院。作为“祖庭”的寺院首先必然与祖师在内的僧团联系,同时也与僧团的护法居士联系,因此,“祖庭文化”本质上是寺院文化、僧团文化和居士文化三位一体的佛教宗派文化。就“祖庭文化”的内涵而言,包括着以祖师为主的相关信众共同创造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关于“祖庭文化”的内涵和价值可以从多种角度认识、分析和概括。在这里,我们从中国人对世界佛教文化的贡献方面来概括三点。

第一,祖庭文化是接受、保存外来佛教文化的最大宝藏。

我们知道,迄今为止,汉传佛教中保存的佛教资料数量最多,历史最悠久。从汉代到北宋末年,中国的佛经汉译事业持续了将近一千年,期间参与人数之多、延续时间之长、译出典籍之丰富、产生影响之巨大,在整个人类文化交流史上是空前的、独一无二的。在汉传佛教的宗派祖师中,从事经典翻译的人很多,被奉为三论宗中土初祖的鸠摩罗什,所译经典在从古到今最流行的经典中占比例最高;被奉为唯识宗初祖的玄奘,所译经典占到千年译经总量的六分之一左右。从中印佛教文化交流互鉴的角度考察,祖庭文化是接受、保存外来佛教文化的最大宝藏。这是中国汉传佛教祖庭文化对世界佛教的一个不可替代的贡献。

第二,祖庭文化是佛教中国化的理论和实践结晶。

在两千多年的历史中,中国历代信众直接参与了佛教文化的丰富和发展进程,直接参与了佛教思想文化建设,包括提出新思想、倡导新教义、撰写新典籍、建立新宗派、创造新艺术。在这些工作中,各宗派的祖师发挥的作用更为直接,产生的影响更为巨大和深远。八个宗派主要祖师的理论和实践,构成了中国佛学的主体内容。各宗派都创立了相对完整和独立的教理体系,其内容既有承袭印度佛教的成分,更有融合中印民族宗教文化后的创新内容。这些宗派祖师的著作、思想、学说一直影响着宋代以后的佛教界,并且在古代传播到东北亚和东南亚,在近现代传播到欧美和世界其他地区。可以说,没有中国汉传佛教宗派祖师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双重探索,就没有“祖庭文化”,当今世界佛教就不具备现在这样的风貌和精神。

第三,“祖庭文化”蕴含着佛教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文化遗产。

祖庭和一般寺院有着共同的功能,既是出家众的生活场所、修行场所,也是他们与包括居士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联系的场所。被后世奉为各宗派祖庭的一些寺院,往往规模较大、兴盛期较长、影响信众较多,甚至具有全国影响力或者国际声誉。主持这些寺院的历代祖师在建造寺院、治理僧团、吸引信众、处理与社会各阶层关系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理论和实践,这是“祖庭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比如在隋唐时期,有些宗派祖师不仅作出重大理论贡献,而且有能力与统治阶级建立良好关系,在官方的支持下,最大限度地发挥本宗派善世利人的社会功能。从这些方面考察可以发现,“祖庭文化”中蕴含着保证佛教健康发展,引导佛教发挥积极社会作用的优良传统,值得研究、倡导和弘扬。

“祖庭文化”丰富多彩的内涵本身就彰显了其重要的现实价值。今天研究和弘扬汉传佛教“祖庭文化”,有利于我们树立对本民族文化的自觉、自信和自尊,有利于深刻认识佛教在当前中国对内构建和谐社会,对外构建和谐世界方面的重要性,有利于为中国新文化走向世界提供重要的历史借鉴和思路。这也是我们弘扬汉传佛教“祖庭文化”的现实意义。

  责任编辑:隆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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