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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就是庙,僧就是僧!人大代表圣辉长老建议:支持佛教界严格遵守《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

2024年3月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圣辉长老向大会提交了《关于支持佛教界严格遵守<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推进中国佛教健康传承的建议》。

圣辉长老表示,受市场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寺院面临更多的负面干扰和诱惑,佛门被“商业化”的各种歪风吹开,而信仰淡化、戒律松弛、违法违规等现象严重腐蚀着佛教的肌体;境内外一些不怀好意的势力,也乘机抓住中国佛教某一个寺院和某一个人的犯戒污点,大肆污蔑攻击,抹黑中国佛教形象。所以严格遵守《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保障佛教事业的健康传承,建设纯正的道风和维护佛教的良好形象,就成为事关中国佛教命运的关键所在。

圣辉长老建议全文如下:

关于支持佛教界严格遵守<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推进中国佛教健康传承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圣辉长老

寺院是佛教的基础。已故中佛协赵朴初会长于1989年主持制定了《汉传佛教寺庙管理试行办法》,经过近6年试行后,在1995年正式将其确定为《全国汉传佛教管理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2019年7月24日经中佛协第九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通过了《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寺院的基本属性和职能的界定即体现在总则第三、第四条上面:“寺院应高举爱国爱教旗帜,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佛教中国化方向。”“寺院是僧人修学、住持、弘扬佛法的道场,是保护、传承、发展佛教文化的场所,是僧人从事服务社会、造福人群活动的基地,是联系团结海内外佛教徒的纽带。寺院应自觉加强道风建设,保持清净庄严,维护僧团和合,遵守佛教团体制定的规章制度,抵制佛教商业化不良影响,开展弘法利生活动和公益慈善事业,庄严国土,利乐有情。”

正是寺院的基本属性和多种功能,才从东汉建造的佛教最初寺院白马寺开始,逐步形成了汉晋风格、唐宋风格、明清风格的寺院风貌,展示了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不但突出了寺院的神圣性、传承性、文化性、悠久历史的厚重性,更体现了儒释道相互碰撞、相互融合而形成的中国传统文化格局。而那些历经千年的古刹亦是历史文化遗产,也是留给人类的财富。

但自2006年世界佛教论坛在中国的成功举办,为中国佛教赢得了美誉后,在新的形势下,中国佛教界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泥沙并下、鱼龙混杂等现象,出现有的寺院管理不到位、商业化现象和道风不振等问题。

如过去少数香客涉足、僧人静中修学的寺院,现在很多都成为了国内外游客旅游观光的地方,部分知名寺院甚至成为了宗教旅游的热点。带来了寺院在安全消防、环境卫生、文物保护、外事接待等方面工作量成倍增加的变化。同时,受市场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寺院面临更多的负面干扰和诱惑,佛门被“商业化”的各种歪风吹开,而信仰淡化、戒律松弛、违法违规等现象严重腐蚀着佛教的肌体;境内外一些不怀好意的势力,也乘机抓住中国佛教某一个寺院和某一个人的犯戒污点,大肆污蔑攻击,抹黑中国佛教形象。所以严格遵守《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保障佛教事业的健康传承,建设纯正的道风和维护佛教的良好形象,就成为事关中国佛教命运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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