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吾秦当洪杨未乱之先,兴安某县一乡民与其母,居家贫,佣工养母。后其母死,止己一人,便不认真佣工。一日昼寝,梦其母痛哭而来,言我死变做猪,今在某处,某人杀我,汝快去救我。
其人惊醒,即往其处,见其杀猪之人与梦合,而猪已杀矣。因痛不能支,倒地而滚,大哭失声。人有问者,以无钱赎此死猪,言我心痛,不便直说。从此发心吃素。乡愚不知修行法门,遂募化灯油,满一担则挑送
武当山金殿
供灯。募人一灯头油,三个铜钱,钱作买香烛供果用,已送过几次。后有一外道头子欲造反,事泄而逃,官府画图到处捉拿。其人与化油者,同名姓相貌,因将化油者捉住。彼以母变猪化油对,不信。又得其帐簿人名数千,系出油钱的名,遂以为造反之名。在湖北边界竹溪县署,苦刑拷打,因诬服定死罪。又解郧阳府重审,彼到府称冤,因说娘变猪化油事。知府甚有高见,以其人面甚慈善,决非造反之人。闻彼说娘变猪之话,谓汝说之话,本府不相信,本府今日要教汝开斋。端碗肉来令吃。其人一手端碗,一手捉筷,知府拍省木逼著吃。其人拈一块肉,未至口,即吐一口血。知府方知是诬,遂行文竹溪县释其罪。令在竹溪边界莲华寺出家。以莲华寺,系兴安镇台,郧阳镇台,每年十月,两省在此寺会哨,故有名。其人出家后,一心念佛,颇有感应。后回陕西故乡,地方人称为周老禅师,建二小庙。洪杨乱,徒弟徒孙均逃去。将示寂,与乡人说,我死以缸装之,修一塔,过三年启塔看,若坏则烧之,不坏则供于大殿一边。后启塔未坏,供大殿内。现身为邻县县少爷看病,病愈不受谢。云汝若念我,当往某处某寺来访。后来访,言系大殿所供之僧名,阅之即是。因此香火成年不断。此人,印光之戒和尚之师公也。
(《印光法师文钞三编卷二·复郁连昌昆季书》)
白话文
陕西兴安某县,住着一位姓周的村民,和母亲一起生活,家境贫寒,母子俩靠儿子打工维持生计。母亲去世后,儿子心灰意冷,大白天还蒙着头在睡觉,忽然梦见母亲来找他,哭喊着:“儿啊,我死后变成了猪,现在在某处,有人要杀我,你快来救我呀!”
儿子吓醒,立刻赶到母亲梦中说的那户人家,一眼看见有人在杀猪,正是母亲梦中所指的那人。儿子大惊,急忙找那口猪,却见猪倒在血泊之中,已被杀死。儿子见状,如万箭穿心,悲痛欲绝,倒在地上来回翻滚,哭得死去活来。人们围拢来看,奇怪地问他怎么了。儿子只是号啕痛哭,捧着心口说心痛。他心中的痛,实在无法言说,因为自己没有钱赎买这头死猪,又明知说那个梦也是无济于事,只能说心痛。儿子从此再也不忍吃肉,什么肉都吃不下去,发心吃素。
由于他只是一介村夫,不懂得怎么修行,就按照当地的风俗,向别人讨要点灯的油,攒满一担,挑着送上武当山金殿供灯,另外自己再捐出三个铜钱,用来买香烛供果,希望借此积德超度母亲,这样经过了好几次。
后来,有一个外道头目要造反,事情败露后逃跑了,官府画了肖像到处捉拿。不料挑灯油的儿子和造反头目同名同姓,甚至连相貌都一样,官府把他抓了起来。公堂上,他说自己因为母亲变猪,发心供灯油。官府哪里肯信,搜查时发现他随身携带帐簿,里头有好几千个人名,其实都是捐灯油钱的名册,此时却被当作是造反同党的名单。经过严刑拷打,最终屈打成招,定成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