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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诵律》简介

十诵律》,共六十一卷,为古萨婆多部(一切有部)之广律,故又称《萨婆多部十诵律》。由北印度三藏弗若多罗共鸠摩罗什译,现收录于大正藏第二十三册。属于《十诵律》的别译或集录有:刘宋·僧伽跋摩译《萨婆多部毗尼摩得勒伽》十卷,姚秦·三藏鸠摩罗什译《十诵比丘波罗提木叉戒本》一卷,刘宋·长干寺沙门释法显集出《十诵比丘尼波罗提木叉戒本》一卷,刘宋·沙门释僧璩于杨都中兴寺依律撰出《十诵羯磨比丘要用》一卷;此外,有《萨婆多毗尼毗婆沙》九卷,失译人名,只附写秦录;《大沙门百一羯磨法》一卷,未附集录人。

《十诵律》在中国的传译颇为曲折,弘始六年(公元404年),由弗若多罗诵出《十诵律》梵文,鸠摩罗什译为汉文,译至三分之二时,因弗若多罗尊者圆寂,无人口传梵言,译事即停。次年,适有龟兹沙门昙摩流支携《十诵律》梵本至长安,受庐山慧远大师函请,与罗什大师续译《十诵》,成律五十八卷,未及删定,罗什亦圆寂。罗什逝后,卑摩罗叉在寿春石涧寺讲《十诵律》时,补译《善诵毗尼序》(又称《毗尼诵》)三卷,合罗什大师所译,共成六十一卷,《十诵律》终成完本。

《十诵律》的初诵至三诵(卷一~二十),讲述比丘戒;第四诵(卷二十一~二十八),讲述受具足戒、布萨、自恣、安居、皮革、医药等七法;第五诵(卷二十九~三十五),讲述迦絺那衣、俱舍弥、瞻波、般茶盧伽、卧具等八法;第六诵(卷三十六~三十八),讲述六十杂法及比丘尼法;第七诵(卷四十二至四十七),讲述比丘尼戒;第八诵(卷四十八至五十一),为增一法,从一法至十一法;第九诵(卷五十二至五十五),为优婆离问法;第十诵(卷五十六至五十九),为比丘诵、二种毗尼及杂诵等;最后,附善诵毗尼序(卷六十至六十一),有四品,前二品述结集始末,后二品集录说戒、安居、医药、房舍等法的开遮。

罗什大师临终时曾说:“凡所出经论三百余卷,唯《十诵》一部未及删烦,存其本旨,必无差失。”言其一生所译经论中,惟《十诵律》因为没来得及删除冗文,而保留了最原本的语义。所以,传来中国的四部广律中,《十诵律》广本的译传不仅最早,其译义也与梵义最为契合,能令读者更准确的接近与体会最原始的律制生活。

(责任编辑:隆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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