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法师之向外界发表文章,其时始自1912年。尽管这时发表文章,还不是出于法师自己的本意,但是,不管如何,这时应是较更前些时法师已经写出了多篇文稿。而且,现在收录在《文钞》正编第二卷中的八篇论文,其中半数以上是这个时候的撰著。似乎可以这样说,这是法师数十年由修到悟至证的丰硕成果。是自出家三十多年来苦行精修的心血结晶,是永不磨灭的法身舍利。从此往后直至圆寂,又是一个三十年间,这种结晶和舍利犹如“黄河之水天上来”,滔滔不绝,广化众生。

1912年法师五十二岁,这个时间是他自利利人的分界。在这以前他专门自修。他的性格,他的作风,完全可以说明他是一个非常认真的人,直到他自己认为此事——出家根本大事已经有把握了、已经稳妥了,他才肯把精力转移向外,随宜施化,利益他人。专门自修和向外施化,是就其主要倾向说。即自修时也随缘施化,施化时也更是自修,不可作绝对的理解。关于这个历史时期的转折点,法师在遗著中曾有数处自述。现在引其一处自述说:“二十余年①,印光二字,未曾一露于外,故无一过访与通信者。自民国元年(1912),高鹤年居士绐(原文注曰:绐,音台,上声,欺也)其稿去登《佛学丛报》,彼以光不欲令人知,因用一‘常惭’之名,此非是名。而徐蔚如、周孟由见之,甚喜与己之知见相合。遍问诸人,皆不知。至四年(1915),蔚如问于谛闲法师,谛师以光告。常惭,谛师亦不知。以鹤年持其稿,令谛闲法师看过故也。从此,蔚如搜罗排印②。至七年(1918),又令上海商务印书馆排印留板。从此以后,日见扰攘,欲求一日之闲,不可得也。自此以后,不能不用印光之名。故凡有求题跋者,皆书‘常惭愧僧释印光’耳。”③由此可见,法师谦德流光,终不可掩;因缘时至,水到渠成;龙天推出,乃是势所必然的事情。1913年秋顷,高鹤年居士至普陀山拜谒印光法师,乞其论文《净土法门普被三根论》《宗教不宜混滥论》《佛教以孝为本论》《如来随机利生浅近论》等四篇,稍迟复将《净土决疑论》等,先后刊载于上海狄楚青居士主编的《佛学丛报》。真达、了然、德森诸师所述《印光大师行业记》说:“师出家三十余年,终清之世,始终韬晦,不喜与人往来,亦不愿人知其名字,以期昼夜弥陀,早证念佛三昧。”④事实正是这样。
总之,据如上事迹,我们可以证知:印光法师悟道得念佛三昧最后时限,即当在这一时期。则其悟道的具体时限,或在光绪末年时,或在宣统年间,至迟亦当在一九一二年以前,是可以确定无疑的。

由于印光法师之为人,谨严至极,绝对是如《论语》说“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的彻底实践者。从其一生诲人不倦的文字般若来看,无一不是反映出这一点。他“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关于个人修证所得方面,他有两条原则:一是严守佛制,绝不衔露于外以杜绝授与奸佞邪妄者以口实;二是观机逗教,无缘平等无私,绝不肯以自己尚未企及者教示他人。其论文并诸函文等所有文字,皆从其彻底了悟的心地中流出,如数家珍,而又应机施教,俾僧俗一切人各能获得佛法的真实利益。如高氏乞去的数篇论文,按佛门常情,亦不可能是悟道之后的即刻之作。就一般情形说来,悟道以后,还须善养其道,还须有一个由修至证的过程。如法师致高鹤年居士书,很谦逊地说:“只因久居普陀,每有命其代表者,略录一二,以备自览。”⑤此信是法师于1914年四月初八日所写。由此可知,其所有文章,应是发明心地、己事已办、悟道以后若干年月,逢遇因缘所写,乃是有鉴于当时佛教界的情况,运其大悲大智的正觉之心,为挽救时弊,有所针对而不容不写。何况,了悟心地大事实非细事。如印光法师、一贯沉潜厚重,朴实无华,凡事必操至确实稳妥可靠程度方可。对于这种千古以来根本大事,当然不肯草率,必然如同古德风范。即悟道以后,还须在一定条件下,继续息缘住静,如同抚育初生婴儿一般。所谓长养圣胎,而必不肯率尔出世应事的。如唐大梅法常禅师,“刚被世人知住处,又移茅舍入深居。”⑥如宋天台德贯禅师,“三十年来独掩关,使符那得到青山。”官府相召,令当寺院住持而拒绝之。⑦此凡在古德,几乎无不如是。从1912年至1918年这一段时期,印光法师仍然坚持不愿露面出名,可以说明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