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9号公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的公布施行,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江苏省佛教协会领导班子成员对《办法》的公布施行反响热烈,让我们一起来听听他们的所思所悟……
心澄法师
江苏省佛教协会名誉会长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人员、宗教活动、建设、安全以及监督管理作出了规定,有利于提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不断提高佛教界人士对宗教场所管理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进而将学习与佛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相结合,按照要求,大力加强佛教活动场所制度建设,着力解决佛教活动场所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佛教活动场所依法依规、科学有序管理,不断提升全省佛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秋爽法师
江苏省佛教协会会长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的公布施行,是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体现,是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的具体举措,对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提升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多年来,江苏佛教界始终坚持以加强佛教寺院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为抓手,紧握时代脉络,持续推进佛教中国化,强化全面从严治教,充分发挥寺院在促进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省佛教界要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寺院主要教职人员要带头真正学懂弄通、做细做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按照新时代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有关要求,参照《江苏省寺院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寺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和务实举措,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作用,切实提升寺院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隆相法师
江苏省佛教协会常务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