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到寺院参观或是阅读佛经时常能见到“罗汉”二字,由于许多佛教故事早已家喻户晓,多数人都知道罗汉是一种修学佛法已得成就的圣人,与菩萨则存在小乘和大乘的区别。那么究竟“罗汉”二字是什么意思,什么样的人才能够称为“罗汉”呢?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罗汉”其实是梵语“阿罗汉”的简称,例如许多佛经中都在介绍与会听众时有这么一句:“与大比丘众千二百五十人俱,皆是大阿罗汉。”因为国人好简略,所以许多地方都略去“阿”字,单称“罗汉”。但我们既然要了解其含义,便需要按照“阿罗汉”来解释。
梵语阿罗汉,翻为汉语,含有三义:应供、杀贼、无生。之所以不直接翻译为汉语,是属于五种不翻中的“含多义不翻”。下面针对这三义逐个解释:
一、应供
应是应赴,供是供养,阿罗汉梵行已立,超出三界,堪受人尊敬供养,故曰应供。与之相对应的,作为比丘未证果前,谓之缺应供,或负债应供。因为出家修行,功德未圆,犹如借债度日,证果后才堪受人天供养。所以佛门中有“施主一粒米,大如须弥山,若人不了道,披毛戴角还”的说法,指的就是如果受人供养而不精进修行,将来必须偿还的。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我们作为居士,发心供养出家人,应该普同供养,而不拣择。哪怕所供养的出家人暂时未能证果,负债受用供养,由此修学佛法的因缘,也终有证得应供之期,而我们供养的功德依旧不可思议。更何况,我们自己尚属凡夫,根本不具备判断他人道德修行的能力,又岂能凭借一己好恶虚妄分别,坐失供僧的利益呢?
可能有人会问,应供也是佛陀的十号之一,为何阿罗汉也称应供呢?虽然同得应供之名,但圆满佛果与阿罗汉尚有区别,阿罗汉是唯受人天之供,佛陀则遍受人天、声闻、缘觉、菩萨等之供养,所以佛陀可名为大应供,罗汉谓之小应供。
二、杀贼
杀是杀灭,贼是盗贼。这个贼并不是世间的贼人,而是一种譬喻,指着见思烦恼(见惑八十八使,思惑八十一品),因其能劫众人功德法财,故以贼喻之。世间强盗唯能抢人财物而已,见思烦恼之贼比之危害更大,可以损坏我们最宝贵的法身慧命,使人永受生死轮回等苦,可不畏哉!而阿罗汉因为戒、定、慧三学圆满,戒如捉贼,定如缚贼,慧如杀贼,见思烦恼全部断尽,故云杀贼。
关于杀贼二字,还有一个小故事。1939年4月,时任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和国民政府军委会政治部副部长的周恩来,前来南岳游击干部训练班检查工作,在与时任八路军参谋长和南岳游击干部训练班副教育长的叶剑英接见演文和巨赞法师时,得知他们正在筹划组织抗日救亡团体“南岳佛教救国协会”,决心为抗日事业尽一份力量。周恩来高度评价僧人们的爱国热情,并为他们挥毫书赠了“上马杀贼,下马学佛”的题词以示激励。或许有人会觉得“杀贼”二字似与佛教不符,其实这两个字不仅指出了当日的时代需要和协会宗旨,更是本就源自佛教教义——杀贼便是阿罗汉的三义之一,可见周恩来总理对佛教义理也有着深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