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行为规范》是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重要举措。2017年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明确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内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宗教事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对于宗教教职人员的网络行为都提出了要求。为此,需要完善相关制度,明确相关要求,教育引导宗教教职人员自觉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实施网络行为。
问:请介绍一下制定《行为规范》的过程。
答:国家宗教事务局认真梳理研究相关法规规章,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听取宗教界人士和统战、宗教工作部门的意见。《行为规范》稿形成后,征求了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全国性宗教团体和地方统战、宗教工作部门的意见。根据各方面反映的意见建议,国家宗教事务局对《行为规范》稿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规范性文件《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