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朴初的宗教观
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圣凯
赵朴初居士(下敬称“赵朴老”)作为中国佛教协会会长、杰出的爱国宗教领袖、中国共产党的亲密朋友、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在国内外宗教界有着广泛的影响,深受广大佛教徒和信教群众的尊敬和爱戴。
研究和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历史渊源与现代意义,赵朴老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代表性人物;他在理论与实践方面的成就与贡献,是后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宝贵资源。
赵朴老宗教观的形成,既基于作为佛教徒的生命体验和中国知识分子的文化情怀,更来源于他长期从事宗教工作实践的总结和反思。
正是基于宗教是一种“整体多元性”的现实社会存在的理解,赵朴老一直认同与宣扬“宗教五性论”——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长期性。“宗教五性论”是20世纪五十年代初期中央统战部的老部长李维汉同志在主持起草一份总结民族工作基本经验的文件中提出的,得到了毛主席、周总理、刘少奇同志的肯定。赵朴老在1981年发表的文章《对宗教方面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与体会》中,详细论述了宗教的“五性”。
宗教作为整体存在的社会实体,“五性”决定了宗教问题的长期性与宗教工作的重要性,中央在1991年6号文件第一次正式提出“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论断。1994年1月,中共中央统战部在海南三亚召开了一次“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研讨会,邀请全国性宗教团体的领导人参加座谈。赵朴老在此次研讨会上作了很好的发言,论述了该论断的提法、意义、条件、依据、前提等问题。
(一)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提法上,赵朴老从探讨宗教作为社会主义社会上层建筑之一、佛教与社会主义相协调的基础上,肯定了这一提法。他在1987年2月中国佛教协会第五届全国代表会议上的报告中指出:
从1980年本会第四届全国代表会议到这届代表会议期间,中国佛教开始走上与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的道路。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的基本条件有两个方面:一个方面的基本条件是,党和国家从政策上、法律上尊重和保护佛教徒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另一个方面的基本条件是,佛教徒爱国守法,拥护党和政府的领导,积极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佛教徒能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是容易理解的。新中国成立以来,佛教徒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很大成绩,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现在需要进一步阐明的是,佛教能否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这个问题,对于佛教徒自觉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对于佛教自身的发展方向乃至使社会正确理解佛教都具有重大意义。①
赵朴老提出佛教思想中有许多是和社会主义相通的,佛教思想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有着许多积极作用,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种意识形态,属于社会主义社会的上层建筑之一,能够而且已经在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贡献。中央1991年6号文件对“宗教与社会主义相协调”作了修正,就是在“社会主义”后面加“社会”两个字,把“相协调”改为“相适应”。可见,赵朴老一直参与构建并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宗教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