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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重之判 以为龟镜——《量处轻重仪》简介

《量处轻重仪》,又称《释门亡物轻重仪》,或《轻重仪》,由贞观十一年(637)道宣律师在隰州(今理隰川县)辑成。在南山五部的辅学著作中,此书问世最早,又根据研究与践行,于乾封二年(667)重修。此书共二卷,收录于《大正藏》第45册

《量处轻重仪》是对《行事钞》下卷十门之第六“断割重轻门”的广释,此门阐述亡五众僧轻重物如何处断的相关仪则。本书将僧物分以十三个类别,又把僧物约人分为四类:常住常住物、十方常住物、现前现前物、十方现前物。此书所列的轻重之物范围极广,如:法服法器、生活用具、瓜果蔬菜、贮积仓廪等,一一详备。

由于僧尼的资身之物,本为修道而有,身亡之后,还需返回僧中。使常住僧或现前客僧依旧可以受用,又可使檀越信施依此仍可长养福流。然而,由于储物众多细杂,或因部分现行之物,律中并无明文,所以在处断物值轻重时会略显迟疑,难以决判。此书的辑成流通,使得秉法僧在处断僧物时,可以依文直判,是分配亡僧资具时必须查阅的圣典。

(责任编辑:隆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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