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朴初居士在《中国佛教协会四十年》中指出:
在宗教信仰自由这一必不可缺的外缘具足的情况下,佛教自身建设的好坏是决定佛教兴衰存亡的根本内因。自身建设的重点是以戒为师,大力加强建立在具足正信、勤修三学根基上的道风建设;自身建设的关键在于培养佛教人才,提高四众素质。只有这样,佛教才能保持其健康的机体和活力,延续慧命,弘法利生,庄严国土,利乐有情。
根据当前的形势和我国佛教的实际情况,着眼佛教事业建设与发展的未来,各级佛教协会和全国佛教界都必须把注意力和工作重点转移到加强佛教自身建设、提高四众素质上来。加强佛教自身建设,就是加强信仰建设、道风建设、教制建设、人才建设、组织建设。这五个方面,信仰建设是核心,道风建设是根本,人才建设是关键,教制建设是基础,组织建设是保证。
佛教自身建设理论是在落实宗教政策和佛教事业恢复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历史背景下提出的,回答了如何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形势下,保持佛教的清净庄严和佛教徒的正信正行,进而发挥佛教的优势。
“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重大课题,指出了加强佛教自身建设的五个方面、各自地位和相互关系,为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后,中国大陆佛教事业发展实现注意力和工作重点转移指明了方向,也为改革开放时代中国佛教的自身建设提供了理论框架和论述体系。直到今天,中国大陆佛教界的自身建设依然沿着赵朴初居士提出的理论框架付诸实践,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时代因缘变化探索发展创新的道路。
四、阐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协调的观点
赵朴初居士指出:
中国佛教必须而且能够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或相协调。佛教与政权相分离,不干预国家的行政、司法、教育,不进行反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宣传;佛教不受外国势力支配;佛教徒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继承和发扬中国佛教优良传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这是实现“相适应”或“相协调”对佛教的基本要求。……党和政府切实认真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真正把宗教信仰作为公民的私事,从法律和政策上保护人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权利和宗教的合法权益,这是实现“相适应”或“相协调”的基本前提。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或相协调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