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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定法师:读见月律师《一梦漫言》

见月律师在泰兴县毗尼庵开戒传戒时,和尚请他做新戒首堂,教诫西堂,律师推辞跪白,说“某今岁四月八日始圆具戒,未及半载,敢叨重任,岂有自不谙而教人者?恐无益于新戒,反有负于慈恩。请和尚于诸上座中,别选堪任者委之”,律师身心负愧,担心乐学律者请教律事,遂于嘉兴请《广律》,于是才有了前面那段律师自述学律经过。见月律师从小身世凄苦,十四岁时即父母双亡,三十岁才剃度出家,不识字却能听戒兄弟读诵毗尼而背下毗尼,可见用心至深。我们学人,既出家,也应当学习这种一心学法的精神,不管怎样,称念三宝名总是对的。佛菩萨怜念众生,如母忆子,如果我们不去忆念佛菩萨的恩德,不去忆念祖师大德的恩德,相当于弃家流浪,无可依着。

“《佛藏经》云:当一心行道,随顺法行,勿念衣食所需者。如来白毫相中百千亿分光明,其中一分,供养一切出家弟子,亦不能尽。《论语》云:君子谋道不谋食,俗人尚如是,况出家之士乎。”律师在书里这样鼓励我们,根据我自己的出家经历,出家七年,虽说出家时间不长,但也确实经历了不少神奇的事,让我对佛法更具信心。说是神奇,其实也不神奇,因为一切本来如是,佛菩萨看不到摸不着,并不代表佛菩萨不存在。我所经历的事情让我相信,只要自己真的对佛法僧三宝具足信心,一心称念三宝名,不用忧愁除了生死以外的闲事。

自古以来,大修行人都要遭受种种磨难,才能磨炼其心志,也为众生示现这种为法舍身的毅力,如《法华经》所言,“又见佛子,住忍辱力,增上慢人,恶骂捶打,皆悉能忍,以求佛道”,不管世出世间,没有足够的忍辱力,又怎能堪当大业!

“顺治三年春(师四十五岁),旗兵放马吃麦,乡民无知,将马收去。将军巴公令兵作叛逆处之,死者大半,妻子田产一律入官。余逃者有家难归,各散四野,忽有为首者出,纠聚成群,假名借饷起义,实是侵害善良,”书里这样记载,因为怀疑见月律师的寺中藏有土贼,即上面所说的“假名借饷起义者”,一群清兵围寺,将寺内老少僧人,一个不剩,全部押解到兵营。一群人到兵营,见无数土贼,裸形捆绑,千余乡民,啼哭叫天,见杀了十六人,血溅僧衣。见月律师临危不乱,带领大众,一心念佛,书里这样说,“余谓众云:汝等切莫慌张,人人一心念佛。若是多生定业,今日必要酬偿。若不在此劫数,自然解脱。平时修行,正在此时得力,”事后感得官军皆为护法。这正是临危难时,一心称念佛菩萨名,佛菩萨必定救度。

在“长生会安居”里记载,见月律师50岁生日的时候,有一位先老人披剃的觅心师要争夺方丈位,如果你是见月律师,碰到这种事,会怎么做呢?当时见月律师的做法是,鸣槌召集众人到方丈室,也把觅心师请到场,对大家说“自古方丈请有德者居之,某德凉不堪据席,今凭众将常住进出钱粮,算明交掌。所存米三百余石,银二百余两,钱九万有零,取五万二千散众。库房所积油盐果品等,足用一年”,然后见月律师辞别先老人塔后,便下山往别处安居去了,随行下山者占了大半,计有一百多号人。律师并没有与觅心师争夺方丈位,而是恭恭敬敬退位让贤。后来在护法和大众的拥护下,见月律师又回到宝华山继续任方丈之位,书里写到“至范家场夜暮,村民闻余回山,男妇竞看,余执炬相送,光同白昼”。感慨如今世道,很多人为了争抢一个位置,不择手段,而见月律师的这种行为实在不是常人所能为。请思考思考,律师何以洒脱至此?莫不是把生死名利都放下了,怎能做到如此地步?《大智度论》卷82载,“是菩萨为众生故,舍内外物。舍时作是念,我无所舍,何以故?是物必当败坏。”见月律师一心为法,一心为众,才能堪受如此忍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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