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在长期的流布演进过程中,形成了一些较为固定的观念,这些观念甚至成了传统的思维定式。其中有些传统的观念,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在近现代越发呈现出消极的作用,成为佛教复兴的思想障碍,也与人间佛教的精神格格不入。例如,太虚所批评的“死的佛教”、“鬼的佛教”等,即属此类。法舫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认为要建立人间佛教,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是最为紧要的。1950年法舫法师在槟城佛教团体联合欢迎会上讲演《改革佛教的几个基本观念》,他围绕“人间佛教”提出佛教改革的六个第一,即生活第一,生死第二;入世第一,出世第二;为人第一,为己第二;认识第一,信仰第二;在家第一,出家第二;组织教团第一,建造寺庙第二。法舫总结归纳出来的这“六个第一”,不仅有教理上的依据,更是为了契合时机,带有很大的创造性。
(一)生活第一,生死第二
佛教是讲生死问题的,因为生死是痛苦的,人生是求离苦得乐的。故古人对“生死事大”,是痛哭流涕“如丧考妣”一样去警觉。法舫认为,佛教重视“了生死”,了生死是学佛的目的,这并不错误。但是过去为着一心去了生死就不能兼顾生活,且不把生活放在心上,在古代社会制度不同现在,政治制度也不同现在,所以必须随时代而改变生活方式。当然学佛法不是为衣食,可是也不能离去衣食。且不说我国古代的儒门宗师孔子曾说“未知生,焉知死”的话,即使是对一般的普通人来说,吸引人进入佛法,以生活中的利益来言往往比生死问题更有效些。因为对一般人而言,生活相较于生死更是常态,所以佛法中面向于过程之“生活”的部分,远较面向于结果之“生死”的部分为多。佛说四谛:苦谛、集谛、灭谛、道谛。苦是应知,集是应断,灭是应证,道是应修。断生死轮回在于证灭,可算面向于生死的说法,而其他三谛皆是面向于生活的说法,也只有在生活中,可以知苦,可以修道,可以逐步断集,甚至离开了生活中的一些条件,证灭也不可得。民国以来,全国各地的大寺庙,虽拥有产业,并不作正确的佛教事业,财产供方丈住持们私人享受,这种人我们不能说他们是真实佛教徒!而是佛教的败类!现在中国时局变了,寺庙田产被分配,生活制度发生变故,既不能收租粮,也没有在家信众能来供养,也没有人作经忏香火。这样一变,固然享受者的方丈当家,都站不住了。真实为佛教的人,和来学佛法的青年僧,受到不可说的痛苦。佛教受到根本的损害。固然,佛教不一定在寺庙里,更不一定在和尚身上,但是无可否认的是僧寺是代表佛教的。在今天中国佛教最发达的地方,像杭州、南京、宁波、汉口,现在出家人因为无法生活都跑掉了。寺庙没有人住持,佛教不可以延续,这就是过去寺庙僧伽的经济制度不好,出家人不问世事不向外学习所致的结果。又是因为佛教僧俗界向不注意山门以外的利生事业,故社会视佛教为“无用”之现象所致的结果。因此今后,要想佛教继续在将来的新社会中存在,就得从向来忽略的根本问题上改革,“必须改变为生活第一生死第二。今后佛教才有新的发展。”“必须自己建立生活经济基础,然后才能修行了生死”。[ 《法舫文集》卷三291页《改革佛教的几个基本观念》]这就是说,出家人要改变过去“不问世事”的状况,不能只顾私人享受,应尽量做到“自耕自食”,积极开展各种“利生事业”,解决生活问题,这是“了生死”的前提,也是实行人间佛教的前提。法舫法师的这种提倡,不但是对太虚大师“人生佛教”的积极开展,也正是对大乘佛法人间佛教深入理解的善巧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