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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蕴”是指什么?

珠海普陀寺 2022-11-10 08:08:12

佛法以有情为中心、为根本。情是情感活动,小至蝼蚁,大至人类,时刻在情感的生命狂流中。但有情各类有迷悟、有思想境界不同,总不外有情是物质和精神的和合物,故佛法不偏物质,不偏精神,而二者合论。有情的身心不外乎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之范畴,亦即以此三科观察有情之真相。

一、色蕴

五蕴,色受想行识,蕴是积聚义。色蕴,四大种及四大种所造色,即十一处色,此等色法有种种差别和合积集为一聚故名色蕴。色是质碍变坏义,身上皮肉筋骨等有形可见都是色蕴积聚。

四大种是地水火风,此四大为质碍的色法所不可缺,故有称四大为能造。地是物质的坚性,作用是任持;水是物质的湿性,作用是摄聚;火是物质的暖性,作用为熟变;风为物质的动性,作用是轻动。

大有四义:一为所依大,与一切所造色为所依处,二体性宽广大,地等四种,遍在一切色上,无一物而非所造,三形相大,大地大山为地大;大江大海为水大;猛焰赤红为火大;疾猛大风为风大。四起大用故,成坏世界作用大故。种是因义类义。此四法能起造众色为因义,种类各别不同是为类义。

地与风相对,水与火相对。地以任持为用,在因缘和合中,有相当的安定性。坚定的反面是轻动性,如物质没有轻动的性能,那永不会有变动的可能。地为物质的静性,风是动性,为物质的两大特性。水有摄聚的作用,即凝聚性能,火的作用是熟变,如人身有温暖可消化食物,一切固定物的动变,都由熟变力,使他融解或分化。水是凝聚,火是分化,此又是物质的两性。

四大是相互依存而不相离,从凝摄而成坚定,从分化而成动乱;动乱而又凝合。坚定而又分化;物质于此不断过程为通遍特性。若加空识为六界,空是无碍性的空隙,由此无碍性,一切色法才能占有而离合其间。有虚空才有四大,此为器世间,若有觉了的特性--识,即成有情了。

以上说明构成色的因素,此所造色有五根五境及法处。法处所摄色是意识所缘色,有五种:(1)极略色(极微)、(2)极迥色(空界)、(3)受所引色(无表色)、(4)遍计所起色(水月镜像)、(5)定所引色(定力所变之色)。前四种是假法,无别实体,定所引色有实有假。

二、受想行识

色蕴是属物质范畴,受想行识是属精神范畴。

受蕴:领纳为受相。受有三种:苦、乐、舍、即按违顺等境,领纳苦乐舍集为一聚故名受。有有形和无形之不同,接触冷暖涩滑为有形,喜怒哀乐为无形。

想蕴:想是构想,取相为义。于境界取种种相,随施设种种名言。或乱思不定为想,念一切法谓之想。

行蕴:行以迁流造作为义,五十一个心所中,除受想两个心所外,其余相应心所和不相应行法,都是行蕴所摄,一切有为法皆念念不住迁变流动故名行。

识蕴:识以了别为义。于色等诸法,能觉了分别。

我们读佛经时,经常遇到“五蕴”一词,如《般若波罗蜜多心经》:“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五蕴包含了色、受、想、行、识这五类的法,各个合为一集,都是因缘和合的,它们相续不断的生灭,故五蕴的意思是五种不同的聚合。

同时,因为五蕴中的每一念都在生灭变化,故它是无常的;因为它无常,每一念生起后,终归会消灭,故苦;因为在五蕴的聚合中,任何的一个东西都不是常的,不是独立的,不是单一的,非常非一,而且没有主人,没有人控制,它一直随着因缘生灭,故无我;因为五蕴是因缘所生,因缘所生的东西没有自性,即是没有自己的性能,所谓没有自性,无自性故空。

  责任编辑:隆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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