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身体,可以分为精神与物质两大部分。这两大部分,又可以再分析为若干的小部分,由此可见,心与身都是由积聚而来,所谓:因缘假和合,无有实法可得,使令行者对于空无我之义,能够得到深切的了解。
五蕴,又译作五阴,即色、受、想、行、识。蕴是积聚义,谓众生由此五法,积聚而成身;阴是盖覆义,谓妄想烦恼盖覆真性。
其中,色是变碍义,变谓变坏,碍谓质碍,即眼耳鼻舌身五根,与色声香味触五尘。根尘既然皆属色法,则根身器界,包括无遗。
关于受想行识,有两种解释,第一种是说:受是五根对五尘时,领纳现量境,这是前五识境界。想是六根对六尘而成六想,这是第六识境界。行是第七识恒执第八识见分为我,念念不停故。识即指第八识,为诸识的所依体。这是把八种识,支配了心法四蕴之说。
第二种是说:受是领纳义,当六识与六尘相应时,而有六受,这是根境初接触时,所生起的感觉。想是取像义,谓因六受而生六想,这是根境接触后,进一步所生起的思虑。行是造作义,谓由思虑再进一步,发为行动。识是了别义,谓在行动的过程中,对于事事物物,不断加以了别。这是单独把第六识支配了心法四蕴之说。
五蕴诸法,如幻如化,从因缘生,本无实性。色从四大假合而有,受想行识,由妄念所生,故此身心二法,当体即空,非必寂灭为空,亦非有法能令彼空。如《大庄严经》所说,“色如聚沫,受如水泡,想如阳焰,行如芭蕉,识如幻事。”可知一切依正二报,皆如镜中花,水中月,梦里河山,虚而不实。
凡夫有二种执着:我执和法执。我们要破我执,要先破身见,观想我的身体是地、水、火、风四大种假合而成,四大种把它分开,身体也就没有了,当体就空了,可见我们的身体不过是变化的假有,因此不必执着。
把身体观空了以后,再观察我们的妄想心,不过是受、想、行、识四个法,把这四个法分开,妄想心没有本体、自性。妄想心一空,外面身体也空了,我执就空了。
我执空了,还要晓得一切法都是空的,连地、水、火、风都是空的,连受、想、行、识也是空的,这叫做破法执,要观想法空。
我们念《心经》“照见五蕴皆空”,就是色、受、想、行、识,这五蕴都把它观空,阿罗汉只把五蕴里面的假我观空,五蕴里面没有我,但是他认为五蕴是实在的。大乘菩萨把五蕴再观空,所以观自在菩萨是大乘菩萨,照见五蕴皆空,我也空,法也空。
来源:五台山佛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