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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大庄严寺:不法分子冒用寺院名义进行诈骗

来源:渭南大庄严寺 2022-05-24 10:36:40

渭南大庄严寺:不法分子冒用寺院名义进行诈骗

近日,经信众举报,在居士微信上出现了一批以大庄严寺大雄宝殿内部修缮及其佛像金身以及露天地藏像化缘为旗号,假冒大庄严寺的名义,在网络微信中采取虚假承诺、伪造授权等方式,到处化缘敛财的现象,并让善信通过微信转账或者红包的方式汇款至其微信号中。

该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大庄严寺乃至佛教界的声誉和形象,而且也损害了广大善信的合法权益,对社会以及大庄严寺造成恶劣的影响,经与公安机关仔细核实,此种行为已经构成诈骗。

严正声明

1、大庄严寺微信订阅号为wn_dzys2020,帐号主体为渭南大庄严寺,并通过微信认证,官方微信昵称为:渭南大庄严寺官方微信(微信号:wndzys2020),除此之外,本寺尚未创设其他微信公众号

2、大庄严寺所有一切募捐的净资都会开正规寺院收据,收款人也只由本寺两位法师负责。

3、大庄严寺现所有功德款筹集、佛事活动报名等均要通过寺内佛事登记处办理登记,未授权其它任何个人或组织机构开展募集钱财等活动。

4、大庄严寺没有以任何形式、名义在网络搭建群聊或其它平台呼吁筹集功德款。且寺院所有法会动态信息全部由此唯一“渭南大庄严寺”公众号发布。

5、对于未经大庄严寺同意,假冒大庄严寺名义募集钱财欺诈善信的恶劣行为,已严重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①以及第四十五条第二款②的规定。大庄严寺郑重警告不法分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本寺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和《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第十一条③规定,禁止私自向信众募捐、索要财物,未经佛事登记处办理登记,请广大善信不要将钱财交给其他任何人。

7、在此大庄严寺常住郑重声明,本寺没有委托社会任何组织、个人以及出家人对外化缘,如果想要发心捐献善款,做功德者,请到寺院客堂登记,并索要正规财务收据。请各位善信居士相互转告,以免大众受骗上当!

大庄严寺提醒广大善信提高对诈骗的警惕性及识别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不法分子利用广大善信向佛之心进行诈骗。如各位善信发现不法分子正在实施或已经实施诈骗的行为,请立即将其诈骗行为截图,并于渭南大庄严寺微信公众号/官方微信留言举证或向公安机关(110)及社区治安部门举报。

最后,感恩广大善信对渭南大庄严寺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声明!

渭南大庄严寺

2022年5月23日

①《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非宗教团体、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献。

②《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③《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第十一条:私自化缘募捐或向香客游人索要钱物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不服者不共住。

  责任编辑:隆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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